1、竣工验收的组织与会议,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牵头,负责组织并主持验收会议,会议中,建设单位应进行简短的发言,介绍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并在会议结束时进行拓展资料发言,随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次汇报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验收组将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2、工程档案资料审阅与实地查验,验收组将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及有关专家)将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3、竣工验收的五大环节,工程必须满足《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工程完工、提交相关报告、具备完整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工程款支付完毕、完成专项验收(如规划、消防、环保等)。
4、竣工验收报告的提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立即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竣工验收时刻、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以及竣工验收意见等。
5、竣工验收的具体程序,包括预备检查、竣工文件验收、技术验收、工程实体质量验收、试运行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会议,预备检查旨在确保所有准备职业完善,如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符合民族相关规定和标准。
竣工验收的组织主体
法律分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在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通常分为三个阶段:竣工验收的准备阶段、初步验收(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法律主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方、监理方、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的代表组成的验收小组参加,验收小组由建设方代表主持,并在当地质量监督站监督下完成验收,作出单位工程验收。
法律主观:大中型项目竣工验收由民族计委或其委托的项目主管部门、地方 * 部门组织;小型工程竣工验收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地方 * 部门组织。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组成,包括银行、物资、环保、劳动、统计、消防等有关部门,建设单位、接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均应参加验收职业。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方、监理方、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的代表组成的验收小组参加,验收小组由建设方代表主持,并在当地质量监督站监督下完成验收,作出单位工程验收。
项目正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可下设若干个专业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类型
1、工程竣工预验收,这是项目建设的阶段性验收,也称为初验,建设单位会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初步的整体检查与评估,确保工程按设计要求完成,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这是建设项目的最后阶段,由发包人主导,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参与,已完成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的项目,一般不再重复验收,但需将相关报告作为附件,在全部工程验收中,承包人主要负责创造验收条件,全程参与工程的综合评价。
3、工程验收的阶段,包括检验批验收阶段、分部工程验收阶段,检验批验收阶段包括隐蔽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部工程验收阶段,由总监主持,参建各方组成的验收小组代表各方签认。
4、技术文件材料整理与竣工图纸绘制,建设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前,各有关单位应将所有技术文件材料进行体系整理,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时交生产单位统一保管,同时将与所在地区有关的文件材料交当地档案管理部门。
5、分部验收,包括基础分部验收、主体分部验收、竣工总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如钢筋、砼、模板、砌体等分项工程验收,以及节能工程等专项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验收、竣工初验及竣工验收的区别
1、工程完工验收,这是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的初步验收,主要检查工程是否按设计要求完成,施工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这一阶段的验收标志着施工阶段的结束和生产准备阶段的开始。
2、工程完成经过经过三个重要阶段:完工验收、竣工初验和竣工验收,它们在职业内容、时刻顺序和验收主体上有所不同,完工验收是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进行内部质量检查,填写《工程验收报告》,项目经理和负责人签字确认。
3、区别主要表现在职业内容上,完工验收阶段主要职业是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竣工预验收的组织主体
工程验收应由施工组组织,同时施工组、项目组、公司组参加,预验收即初验,由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预验收指专项竣工验收或工程竣工验收前,为了避免验收承包商不严格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可能影响验收职业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的一种预验收形式的质量验收。
法律主观: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监理组织相关各施工单位(总、分包)进行预验收,经预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各职责主体进行竣工验收,一般由工程监理单位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程序。
法律主观:预验收即初验,由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预验收指专项竣工验收或工程竣工验收前,为了避免验收承包商不严格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可能影响验收职业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的一种预验收形式的质量验收,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经过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职业。
按照建筑主管部门规定,先是由监理组织相关各施工单位(总、分包)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各职责主体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预验收阶段,往往根据规划组织情况,穿插进行专项工程竣工验收(与传统工程管理要求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