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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垃圾短信(对于垃圾短信息我们可以起诉打官司嘛)

  什么是垃圾短信

垃圾短信是指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送的用户不愿意收到的短信息,或用户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拒绝接收的短信息,主要包含以下属性:
(一)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送的商业类、广告类等短信息;
(二)其他违反行业自律性规范的短信息。

  对于垃圾短信息我们可以起诉打官司嘛

先说答案,可以但是没有必要
01
为什么说可以起诉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垃圾短信息,《互联网协会反垃圾短信息自律公约》将垃圾短信息定义为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送的用户不愿意收到的短信息,或用户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拒绝接收的短信息(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送的商业类、广告类等短信息)。
没有经过我们同意私自向我们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其行为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对于侵害我们权利的行为当然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可能有人会问,未经过用户的同意收集用户的信息是侵犯用户隐私权,怎么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送商业类的短信息也侵犯隐私权呢?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其中私人生活安宁主要包括日常生活安宁、住宅安宁、通信安宁。通过短信进行的商业信息性质的骚扰便侵犯人们的通信安宁,为了更好的保障人们的隐私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因此对于垃圾短信息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如果认为对自己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02
为什么说没有必要提起诉讼
(一) 维权难
为了规范通信短信息服务和语音呼叫服务行为,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短信息服务和语音呼叫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部颁布了《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作为用户的我们绝大多数不会同意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向我们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但是我们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其实已经同意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向我们发送商业性短信。例如:通过手机登录运营商某通的APP,在用户隐私政策中便有这样一条:用于向您提供个性化或定制化产品和服务。翻译一下便是:允许我们向你发送商业性的信息。用户在登录此类APP或者办理相关业务时一般不会仔细阅读相关的用户协议,即便注意到此类条款,一般还是会选择同意,毕竟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处于弱势地位,不得不接受其相应的条款,而运营商正是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他们的格式条款同我们签订。
(二)维权的性价比低
虽然企业可以通过格式条款“耍流氓”,但是《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在短信息中明确标注通过其服务发送短信的组织或个人的名称、联系电话,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用户拒绝接收设置障碍。同时第十六条后半部分也明确规定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因此运营商等企业可以向我们发送商业性短信,但是必须要提供退订方式,我们选择退订后便不能再向我们发送此类信息。
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总有些“头铁”企业在用户退订后会继续发送此类短信息。
北京丰台法院公众号曾公布这样一个案例。2017年3月,牛某在某银行开卡机上开户,并预留了个人手机号码。之后,牛某收到该银行发送的多条短信,内容均为该银行各类营销信息,并写明了退订方式。牛某先后数十次通过发送短信、致电人工客服等方式进行退订均未果,该银行仍向牛某发送营销短信。2020年3月,牛某至该银行支行营业厅退订营销短信,该银行支行通过手动方式取消向牛某发送营销短信的项目。2020年7月牛某将该银行支行诉至法院,要求该银行支行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其误工费、通讯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1000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涉案银行在牛某多次发送退订短信后,仍向其发送营销短信,侵扰了牛某的私人生活安宁,应当认定侵犯牛某隐私权。未经本人许可而向其发送营销短信侵扰了公民的通信安宁,应当得到及时而有效的禁止。庭审中,银行方面表示同意赔偿原告相关损失,并当庭赔礼道歉,牛某当庭表示接受。最终法院判决某银行支行赔偿牛某各项损失1000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驳回牛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类诉讼维权的性价比低主要是因为诉讼过程相对漫长,这也就意味着我们的精力、财力的大量付出,就上述案例而言,牛某2020年7月份便提起诉讼,丰台法院2021年5月份公布的该案例,间隔时间将近一年。当然,其具体的判决时间是何时,我们无从得知,但根据诉讼法的规定,案件再简单,大多数情况没个数月也是不能结束的,所谓性价比低,其实说白了就是这点事不值得打官司。
03
如何阻止垃圾短信的接收
隐私权是一项比较抽象的权利,相对于债权请求权(例如要求还钱)这样具体的权利,并不那么受到重视,更多人的心理是大数据时代,哪有隐私可言,除非忍无可忍,不然懒的理这些垃圾短信。官司可以不打,但也不能任由企业侵犯我们的隐私权,我认为有三种办法可以尝试阻止垃圾短信的接收。
一是通过手机管家拦截垃圾短信或是接收到短信息后选择退订。
二是通过12321进行举报(微信小程序、电话、app)。
三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如果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举报属实、企业违反了相关规定,轻则对该企业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重则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回收相应码号资源(实打实的对企业自身利益产生影响)。
面对“流氓”企业,我们要学会用“魔法打败魔法”,绝不能任由他们肆意侵犯我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