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是指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业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
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性组织,它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它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
行业协会属于我国《民法》规定的社团法人,是我国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一种,即国际上统称的非政府机构,又称NGO,属非营利性机构。
由作为登记管理机关的民政部门和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专业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团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是党政部门或党政部门授权的机构。
它的产生与发展有以下三个前提:一是行业协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化、多样化,但效益与效率又要求系统化、整体化,市场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监督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于是产生了以此为职能的行业协会组织有了其可能性,二是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企业都是市场主体,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都需要打交道,因此出现了一些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问题,行业协会的产生又有了其必然性。
三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要求不同国家的市场经济接轨,既按国际惯例办事,借鉴国外成熟的行业协会机制,参与到国际市场的竞争,又有其紧迫性。
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研究员康晓光对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能归结为八项:一是代表职能。
代表本行业全体企业的共同利益。
二是沟通职能。
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向政府传达企业的共同要求,同时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政法规和有关法律。
三是协调职能。
制定并执行行规行约和各类标准,协调同行业之间的经营行为。
四是监督职能。
对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公正职能。
受政府委托,进行资格审查、签发证照、如市场准入资格认证,发放产地证、质量检验证、生产许可证和进出口许可证等等。
六是统计职能。
对本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发布结果。
七是研究职能。
开展对本国行业国内外发展情况的基础调查,研究本行业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出版刊物,供企业和政府参考。
八是狭义的服务职能,如信息服务、教育与培训服务、咨询服务、举办展览、组织会议等等。
作为自律性组织,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可以分为五个方面:第一,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沟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方式,是国家间接宏观管理与调控下的市场资源配置方式。
这种经济运行的基本形式,一方面决定了政府的职能主要集中在立法、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调控等间接性的管理工作方面,政府不能再包揽或直接管理企业的各项具体事务,另一方面,也要求企业必须是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完全独立的经营主体。
而企业在具体的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权益、矛盾、困难、问题等,往往由于单独企业的能力不够、权力有限、实力单薄等原因无法有效解决,因此,在现实经济运行过程中,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行业协会,使企业与政府之间及时、有效的沟通、对话、协商和解决问题;从而达到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的目的。
另外,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行业协会的建立与完善,也为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完善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宏观调控机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维护企业之间公平的市场竞争关系,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行业之间,以及各行业内部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内在体现和客观现实。
如何正确处理、协调和规范这种竞争关系,避免行业、企业之间的不合理的竞争,这就需要各类行业协会来发挥协调、处理、规范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和各类经营关系的作用,达到协调和维护企业之间合理有序竞争的目的。
第三,降低企业交易活动费用,提高交易效率,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必然遇到各种繁杂的事物性工作和各种各样的纠纷等,企业在具体办理时,会遇到各种困难与不足,为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费用,企业就十分需要行业协会出面解决各类问题,以求公正、快捷、方便地办好这些事务性工作和公正地解决好经营纠纷。
第四,保障和制约作用,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行业协会作为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起着催化剂作用,而且在维护市场完整性方面,发挥着其服务、沟通、 公正、监督的职能。
第五,导向和沟通作用,行业协会在市场中起着连接政府和企业的纽带作用,沟通和连接经济管理层和社会投资者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