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梯维修费用怎样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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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族政策影响下,有一些,老旧住宅,没有电梯的可以另加电梯,有些小区就已经安装了,一部电梯费用大概是80万左右只要你所在的楼道有60%的人同意,就可以进行安装费用大家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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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的安装费,按照每上一层楼增加10%的比例及楼下的人交的少,楼层越高,交的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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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费交完了,安装了以后还有,其他后续费用,维护费,一部电梯目前一年大概5000元左右,当然了价格会不断上涨,维护费大家进行平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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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维护费,还有电费一年大概也是5000元这个大家可以经过协商,有住户说底下人用的少,楼上用的多,因此也要乘10%的递增楼上,交的多,楼下交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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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检查费,电梯,公司每年会派人两次上门进行检查,这个费用一年是1200,以后也会随着物价上涨不断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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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装的电梯,三年之内有优惠,三年的维保费一共是2万元当然新电梯三年之内基本上不会有故障,五年之后,电梯会有断断续续的有故障,维修费肯定也是大家分摊,这个都是邻里之间根据协商,同意了就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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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有物业把电梯也加入到物业的管理当中,那么相应的也就要提高了物业管理的费用本来八毛钱一平方米的,现在可能会涨到一块2。自己装电梯也一个麻烦,因此虽然在全国大面积进行推广,由于费用太高,后续维护费用摊派很难执行,安装的的小区寥寥无几。
二、没物业楼顶的维修费用怎样分摊?
如果一个建筑物没有物业公司,那么楼顶的维修费用通常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具体的分摊方式可以根据业主大会决定,通常有下面内容几种方式:
1. 按照房屋面积分摊:即按照每个业主的房屋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来分摊维修费用。
2. 按照楼层分摊:即按照每个业主所在楼层的高度来分摊维修费用。
3. 按照人口数分摊:即按照每个业主家庭的人口数来分摊维修费用。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分摊维修费用的制度应该是公平合理,并且需要得到业主大会的一致同意。同时,业主在分摊维修费用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电梯维修费用业主怎样分摊?
电梯维修费用,应该由业务同意以后使用缴纳的维修基金来维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扩展资料: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第二十六条
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民族有关规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
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应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并持有到期。
利用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利用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根据售房单位的财政隶属关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
禁止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事国债回购、委托理财业务或者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
第二十七条
下列资金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二)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四)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第三十五条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有下列行为其中一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未按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
(三)未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
第三十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下面内容的罚款。
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处以1万元下面内容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下面内容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的刑事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除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第三十七条第三款。
四、电梯维修费应该怎样分摊?
应按电梯安装费的分摊办法分摊。旧区改造时加装电梯,安装费是按楼层不同从下向上每层增加一定比例而分摊,同理,电梯维修费按这个办法分摊。
五、电梯维修费用应该怎样分摊?
这个费用应该是所有住户一起去平摊,比如说你们这栋楼一共有50户人,那么就是一万块的这个维修费除以50,这样每家每户均摊就可以了,这样是特别的公平公正的
六、福建物业公共水电怎样分摊?
公共水电是按照4:6的比例分摊。福建物业管理条例对于公共水电的收费有明确的规定,物业公司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否则就会被处罚,分摊比例固定为4:6。
七、电梯维修费分摊细则?
电梯维修费用,应该由业主同意以后使用缴纳的维修基金来维修 1、买房子的时候每个业主都缴纳了维修基金 2、电梯属于公共资源,坏了满足使用维修基金的条件 3、这栋楼的业务全体同意以后,可以使用维修基金进行电梯维修。电梯费的收取方式在销售阶段就已经制定好了,业主买房后就按照这个标准执行。
八、电梯维修费少于500元是物业拿还是业主分摊?
当然是物业拿。物业向业主交房,向业主收取了房屋维修基金,提前一年的物业费,及小区周围各项收入作为物业运行经费,其中类似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是由物业负责。
明白的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小区所有支出、损耗最后的买单人是所有业主,只是方式技巧不同而已。
九、物业分摊费用规定?
现在的很多小区物业,对于水电公摊的方式一般有三种:
(1)第一种是将水电分摊不计入物业服务费中,单独收取;
(2)第二种在物业合同中约定,将所有公摊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中,不再另外收取,即实行包干制;
(3)第三种是涉及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部分水电开支计入物业服务费或者列入管理费,而把仅涉及部分业主的公共部分,如单栋楼的走廊、电梯、洗水池等水电费由涉及范围内的业主自行分摊。
十、西宁市小区电梯维修费用怎样分摊?
1. 小区电梯维修费用是需要分摊的。2. 这是由于电梯维修费用是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费用,应由小区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的分摊通常是按照业主的房屋面积或者使用权份额来确定,较大面积或使用权份额的业主需要承担更多的费用。3. 除了这些之后,根据不同的小区管理规定,也可能会考虑其他影响,如楼层高度、电梯使用频率等,来进行费用的合理分摊。因此,具体的分摊方式可能会因小区而异,需要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