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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选民资格认定和选民登记制度 如何当选民

一、怎样做好选民资格认定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选民资格审查和核对职业必须按照《选举法》和《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进行。

1、选民登记、选民资格审查和核对职业按选区进行。选区设立的选区职业组、选民登记站,负责做好选民登记和核对选民名单职业。

2、凡是本区到投票选举日已年满18周岁,在这次选举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都应当主动到登记站进行登记。

3、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内进行登记,登记时主动提供有关身份证件。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应当协助所在选区的选举职业机构做好本单位在岗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选民登记职业。集中出租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协助所在选区的选举职业机构做好租赁人及其从业人员的选民登记职业。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协助所在选区的选举职业机构做好居民的选民登记职业。

5、依法做好选民资格审查和核对职业。选民登记职业的开始,实际上就是选民资格审查的开始。根据法律规定,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选举委员会各分会在审查选民资格时,特别要注意几种独特人员的选民资格审查,要严格依法办事。为及时、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职业,9月5日,市和区两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管理权限和职业程序,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在本次选举中被暂停行使选举权的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的服刑和正在被羁押的人员,逐人进行审查、确认、核实,并分别列出名单。经审判、检察、公安、司法机关确认的人员,由区选举职业办公室汇总名单(包括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名单、暂停行使选举权利人员名单等)及“选民权利证明”、“选举投票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区选举委员会按照选民登记体系的提示,做好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和暂停行使选举权利人员审查确认职业,及时将准予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转交有关选举分会。各选举分会要根据区选举委员会转交的选民资格审查材料,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选民登记、核对选民名单以及组织选举的有关职业。6.选民资格审查的相关要求。区选举委员会设立的选民资格审查组,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做好本辖区内选民资格审查的组织职业。选民资格审查组可以由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方面人员组成。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负责协助办理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和在本次选举中被暂停行使选举权利人员,以及准予行使选举权利的服刑和正在羁押人员的审查确认职业,并配合区选举委员会做好选民资格审查的有关职业。镇选举委员会设立选民资格审查组,在区选举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一次审查两级有效的规则,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选民资格审查职业。镇、街道选举分会应当按照区选举委员会的要求,做好选民资格审查和选民登记职业。公安机关应当配合镇、街道选举分会做好有关职业。信息化部门应当为各级选举职业机构提供信息化保障。

二、选民应具备哪些资格?

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行,如在原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你直接去当地的选民登记部门登记后,领取选民证就可参加选举了。

如在单位参加选举,则应在单位所在地进行登记后,领取选民证,方可参加选举。

三、选民资格证明怎么开?

选民资格证明由选民户籍所在地的选举机构负责开具。

户籍所在地选举职业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选举机构尚未设立或者已经撤销的,可以由选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出具选民资格证明。有条件的地方,户籍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可以为本地外出在同一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集体开具选民资格证明。

四、选民资格证明去哪里开?

办理选民资格转移证明可以到派出所。现在民族大力推进民主化建设,因此一些选民由于各种各样的缘故在异地职业,也想参加当地的选举,这样就需要开具选民资格证明了,这样才能参加竞选。然而一些人却不知道怎样办理,只要找对地方办理是很容易的事务。

一、可以到派出所办理办理选民资格转移证明。

如果大家是农村的人士,那么在派出所就可以办理了转移证明了,找户籍民警就可以办理了。而大家假如是城镇的,在街道办就可以办理的,然而不管大家在哪里办理,大家都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也肯定是可以办理成功的。

二、办理选民资格转移证明具体措施。

大家到自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理的时候,不仅自己可以亲自去,也可以打电话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居委会,告知自己没有在当地,需将选民关系转到自己的居住地。需开个选民关系转移证明。而居委会一般都会答应的,随后就可以开具证明了,然而这些证明资料一般是需要邮寄的,因此必须有详细地址,这些必须注意。

三、办理选民资格转移证明技巧。

如果大家远在外地的话,也可以告诉他们自己现在不方便回去,这样就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及户口簿信息给派出所、街道办了,让这些单位为把选民关系转移证明以微信等方式发送,然而自己必须发送收件地址,可以利用短信发给发证明的单位,而发证明的单位开好证明之后,就可以利用快递寄给大家了。

上面所讲述的就是怎样办理选民资格转移证明的一些方式,可以说这样的证明也是很好开具的,例如是农民地的话,在当地的派出所就可以开具的,而是城镇居民的话,必须到街道办了,大家也可以电话沟通,之后采用邮寄的方式得当材料。

五、选民资格案件是诉讼还是非诉?

选民资格案件,是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极短。无论什么时候立案受理,都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六、选民登记和选民名单的区别?

5日为正解  根据《选举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对于直接选举,须开头来说确定选举日,接着采用倒推法,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选举法》第二十七条),政党团体提名推荐候选人在选举日十五日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五日前公布(《选举法》第三十一条)。

七、村民委员会选民资格怎样确定?

1、要上报上级政府进行确定。

2、外出村民只要有户籍在本村,年龄达到18岁,没有被判刑坐牢,都有选举资格。只是投票日要回来参加投票,不能委托投票。

八、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有效期是多久?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

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灵魂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九、大学生选民资格一定要转移吗?

是的一定要转移。

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是本市户籍的,一般在所在单位进行登记,在校学生一般在学校进行登记。本市农民在所在村或者职业单位进行登记。

没有职业单位的本市居民,一般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非本市户籍、现居住在本市的人员,一般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

本人要求参加本市选举的,在依法办理选民资格转移证明后,可以在本市进行选民登记;已经在本市参加过2016年区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经核对选民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转移证明,在现居住地或者职业单位参加选举;其他人员和依法准予行使选举权利人员的选民登记,由区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

十、选民登记程序?

按照法律法规和换届方案,选民登记从村委会正式选举二十日前开始。

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有本村户籍,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在选委会登记,以确定的正式选举日为截止日期。符合要求的都可以登记为选民。

在村内居住一年以上需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没有参加本地选举证明,由选委会审定是否符合选民登记条件。

有职业的需要按村内习性具体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