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八项权利和义务?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求其党员必须履行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党员的八项权利和义务:
党员的八项权利:
1. 参加党的会议并发表意见。
2. 选举和被选举权参选党的组织职务。
3. 向党的组织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申诉和控告。
4. 在遵守党的章程和决定的前提下,按时交纳党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组织的各种活动。
5. 参加由党组织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
6. 掌握有关国家、民族、阶级和党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等知识,接受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帮助。
7. 在个人自由和权益不受侵犯的情况下,依法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权利。
8. 在遵守党的有关纪律的前提下,参加其他政党和群众组织的合法活动。
党员的八项义务:
1. 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定,按时完成党的任务,履行一个共产党员的职责和义务。
2. 遵守党的组织的纪律,服从组织的决定,不得违反党的纪律和章程。
3. 立足本职岗位,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全党工作和人民服务贡献自己的力量。
4. 维护党和人民利益,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做危害党和人民的事情。
5. 坚持爱国主义思想,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6. 倡导科学文化、道德伦理、法治观念,做到艰苦朴素,不懈追求真理和进步。
7. 推动党的建设和工作创新,加强与群众联系,促进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表率作用。
8. 在不同场合光荣地代表共产党员的形象,坚决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防止党在群众中蒙受损失。
八项权利八项义务是什么?
八项权利:
第一,参加党的会议和阅读党的文件,接受党的培训。
第二,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第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第四,有根据和负责地批评、检举任何组织和党员。
第五,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参加申辩、作证和辩护。
第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向上级提出。
第八,有权向上级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
八项义务:
第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第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第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多做贡献。
第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
第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
第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第七,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第八,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要挺身而出。
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辩证关系
第一,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是相辅相成的,不能只有义务,也不能只有权利,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
第二,两者又是有区别的,权利是规定党员可以做什么。比如,党员有权利参加党组织的活动,有权利监督党组织的工作,向党组织提建议意见。义务是规定党员必须做什么。比如,党员必须缴纳党费,必须履行党员职责。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主要包含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内不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党员,也不存在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党员。党章先规定党员义务再规定党员权利,直接体现了义务在先的价值取向。
八个方面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简述党员的基本义务和权利
党员的义务包括: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包括: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请问预备党员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模范作用。
3、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多做贡献。
4、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7、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不怕牺牲。
权力: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接受党的教育。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
5、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6、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